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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厦门公交车起火被初定为刑事案件】

发表于2013-06-08

6月7号,厦门一公交车在行驶过程中突然起火,造成47人死亡、34人因伤住院。经现场勘查发现,起火公交车轮胎正常、油箱完整,助燃剂经检验为汽油,而该公交车使用的是柴油发动机,由此排除安全生产事故,公安机关初步认定,这是一起严重刑事案件。

发表于2013-06-08

有关领导终于松了一口气

发表于2013-06-08

昨晚一句恐怖袭击,真被我说中了。

发表于2013-06-08

太可怕了。

发表于2013-06-08

09年6月,成都公交车燃烧时候,各种报道,各种改进。也不过4、5年的时间悲剧又重演。是我们善忘还是事件无法阻挡?

发表于2013-06-08

干这种事的都是精神受刺激的心理变态!

发表于2013-06-08

人活今日不知明日,人生苦短啊

发表于2013-06-08

外国恐怖份子没能挤上中国的公交车放弃了恐怖袭击,中国人自己熟门熟路,自己伤害自己同胞,这就是一旦暴力开了头,后果将由每个中国人自己承担,我不是公知,但为了自己家人和自己的安全,总是尽自己所能反对任何形式的暴力

发表于2013-06-08

仅仅凭借汽油,顶多是增加了一种可能性,孤证如何能认定是有嫌疑人纵火? 

发表于2013-06-08

有关领导终于松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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