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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7旬环卫工中暑死亡 因因临时工身份无工伤赔偿

发表于2013-08-06

一周前,正清扫大街的72岁环卫工靳春波突然倒地不起,送医时体温达到41.6℃,医生诊断为热射病。抢救了3天,老人离世。单位表示,靳春波与单位无劳动合同,无法赔偿。此事发生后,新郑市环卫部门开始清退高龄环卫工。

发表于2013-08-06

用人单位不鉴劳动和同首先是违法,出问题用人单负全责

发表于2013-08-06

上班时间出的事!临时工就不赔了,什么玩意?

发表于2013-08-06

临时工怎么了?老人在上班时出事,单位就该负责任!

发表于2013-08-06

老人单位的领导太没人性了,难到你就没有老的时候

发表于2013-08-06

构成事实劳动关系!!!虽然在发病后48小时以后死亡,但由于该死亡与其在高温下作业存在必然的关联性,故应当以工伤对待!! 

发表于2013-08-06

是在工作中中暑死亡的 必须赔偿!

发表于2013-08-06

有谁关心这些社会底层的人!

发表于2013-08-06

怎么可以这样啊,临时工也是人啊。清退高龄环卫工?没其他办法吗?人家为什么一大把年纪还要出来工作,为了生计嘛。

发表于2013-08-06

无劳动合同不就是非法用工?劳动法怎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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