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买房子写了女朋友名字,现在分手了,咋么办?
- 发表于2015-07-07
有人知道吗?或者认识房管局的人?能帮忙的?
- 发表于2015-07-07
只要你能够证明购买该房屋的钱是你,而且是为结婚而备,现在没有婚姻的事实,可以要求对方返还!通过起诉的方式。
- 发表于2015-07-07
我只能说两个字,呵呵。
- 发表于2015-07-07
连老婆一起卖了不就行了。。
- 发表于2015-07-07
枫杨林,您好!您所发的帖子“买房子写了女朋友名字,现在分手了,咋么办?”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 发表于2015-07-07
感情没到那个份,结什么婚啊
- 发表于2015-07-08
好像公证处是可以办理的,就是比较麻烦,需要好多手续,你可以去南通市公证处看看哦
我一朋友也算是比较奇葩了,但也在情理之中,女朋友妈妈强势,两人交往时,非要让我朋友买房子,才同意交往,而且原来就对我朋友不是很喜欢,后来,终于在世茂买了一套房子,购房合同上写了我朋友和他女朋友两个人的名字,本来觉得一切都顺理成章了,我朋友都开始准备结婚的事情了,谁知道,他女朋友突然要求分手,嫌我朋友太邋遢,总之真正的原因是什么就不得而知了。问题是现在购房合同上的名字还有这女的,房产证还没有拿到手,问售楼员说是不好改合同了,我朋友的着急,因为当初写对方名字是为了表明自己的诚意,想让丈母娘顺利的把女儿嫁给自己,现在却分手了,虽然我朋友的前女友同意不管要什么手续都同意协助办理,不要我朋友的房子,但是我朋友还是很担心,因为前女友的妈妈强势,他就怕前女友听了她妈妈的话,回头不给房子了,那就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现在急求,该怎么办才能把房子弄到自己名下,也去了公证处问了,也说不太好办,让房产证下来过户,这要过那么久,万一出现什么变数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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