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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住房贷款律师费不能强加给购房人

发表于2006-12-06
相当于购房款千分之三左右的律师费是否应由买房人承担?这个涉及到千 
万买房人利益的问题引起了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的关注。市消协秘书长张明近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发生在购房交易中的律师费用,其实应该由银行承担(12月5日《京华时报》)。
    
不仅是住房按揭贷款,包括其他各类贷款,在签订具体合同时许多商业银行引入了律师审查环节是用许多教训换来的,目的在于从签订借款合同环节开始,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防止发生法律纠纷和风险。以前由于在这个环节上操作过于粗线条,导致与借款人一旦发生纠纷,起诉到法院时,由于借款合同签订上存在违法行为而导致商业银行败诉的很多。特别是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涉及环节相对多一些,手续相对复杂一些,银行请律师帮助审查借款人的贷款资格、还款能力、严把合同签订的合法性关口,可以规避合同签订、借款人资格等可能发生的风险。
发表于2006-12-06
请律师审查是要支付一定律师费用的。这部分费用是由银行出还是应由购房人出呢?北京部分商业银行把购房款千分之三的手续费全部让购房人支付。在香港,这部分收费是由银行和买房人共同承担的;有国内律师认为商业银行应与购房人协商解决。可见,律师手续费应该由谁支付问题没有一个规定和定论。
发表于2006-12-06
笔者认为,应该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确定律师费用支付问题。商业银行委托律师进行要素审查,应该说主要是站在自身是否存在风险的立场,从把好贷款发放环节风险的角度聘请律师的。律师费用理应由商业银行自己支付。如果购房人担心在签订合同中发生法律纠纷问题,自己同样可以聘请律师帮助审查,费用当然应该由自己支付。如果购房人自己委托律师审查借款合同的合法性,而费用却让商业银行支付,商业银行当然也不会愿意,这种行为也是无理的。当然,如果商业银行与买房人协商后,买房人同意支付一部分律师费用,那另当别论。再者,律师见证环节不是监管部门的一项制度性规定,不是按揭贷款操作中不可缺少的环节。到目前,工行、农行、中行、交行、光大等在内的一些银行已免去律师见证环节,在这些银行办理按揭的个人也不用支付律师费。
    
监管部门要对一些银行收取客户律师费进行必要限制和监管;消费者协会应切实发挥为买房人维权的作用;一些商业银行要自觉承担起这部分费用;买房人可以选择已免去律师见证环节、个人不用支付律师费的农行、工行、中行等商业银行办理个人按揭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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