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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南通“金海岸”商住房到底有没有合格证

发表于2011-05-09

“我们在‘金海岸’综合性商业广场购买了商住房,不料,房屋竣工并交付后,购房户发现到手的房子并非开发商当初承诺拎包即可入住的‘精装修房’,还要分两步走,拿到毛坯房之后再缴装修款装修。最让人闹心的是,大家发现开发商向购房户交付新房时并没有出具合格证,这怎么能证明这些房子没质量问题呢?并且,在个别房屋阳台上发现有裸露在外面的钢筋。此外,还有一些居民请人实地测量后,发现实际面积与购房合同上面标注的面积有出入。种种问题,怎能让人放心呢?”6日,多名购房户来到本报新闻热线,反映他们在“金海岸”购房时遇到的一些问题。

几名购房户在江海晚报新闻热线先后出示购房合同、开发商出具的承诺书等资料,对所反映问题一一佐证。一名女士介绍说,两年前,她根据一个朋友推荐,找到“金海岸”开发商,经商洽后购买了建筑面积为60多平方米的宣称“精装修”商住房一套,位于19单元。“开发商推出的样品房很漂亮,我们一家人商量后觉得地点、房型、面积都还不错,于是,便签订购房合同买下了这间商住房。合同显示,该女士所购这间房4.7米,系框架结构,购房款共交付32万多元。”这名女士透露:当时房价每平方米只有6000多元,还不算太贵。

“根据双方所签订的购房合同,开发商应于2011年4月30日前交房。同时,合同规定新房应具备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综合验收合格、分期综合验收合格、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但是,截至5月6日,大家所了解到的情况是,上述合格证一个都没有。”几名反映情况的市民认为这一点实在让人不可理解。并且,购房户发现到手的并不是一步到位的“精装修房”,仅仅是毛坯房;而且,一些房屋阳台部位还有钢筋裸露在外。

购房户介绍说,为弄清个中原因,他们曾多次到开发商处询问,对方解释“正在办理当中,暂时没有”。4月10日,购房户再度上门,经开发商与业主代表协商,开发商作出承诺:一、未在开发商发出的交房通知书上签字的,暂停装修,原来通知中超过4月15日视为违约的,现开发商不视为业主违约。二、尽量在4月30日之前向业主提供房屋检验合格相关手续,如不能按时提供,开发商应主动与业主沟通,求得谅解,如确系违约,由业主代表或律师与开发商共同商量违约赔偿责任。承诺书上,相关负责人盖章并签字。

6日下午,本报记者采访了“金海岸”的一名销售总监。他说,根据购房合同的要求,开发商在办理交房手续时所应具备的条件,已出具给购房户看过;购房户眼下仍纠结于所谓的合格证问题,原因在于他们并非专业人员,不了解具体的规范文本,在合同列出的四种标准中,开发商已完成了所选择和规定的第一条标准和要求,验收合格证书已经经过有关部门签字盖章,出示给购房户看过了。

至于一些购房户担心的房屋建筑面积“缩水”问题,这名销售总监说,购房户自己请人到现场测量,不知这些人是不是具有专业资质的专业人员,其结论有没有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可,为了对购房户负责、确保公司形象不受损害,针对大家所提疑义,开发商已聘请南通市房屋管理部门下属、具有专业资质的测绘人员上门重新测量建筑面积,目前,测量工作已经结束,数据正在登记和录入之中,不久将向购房户如实公布,如果确有出入,公司将通过经济“多贴少补”,绝不会让购房户蒙受损失。

发表于2011-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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