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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南通景瑞望府二期、三期业主维权进行时

发表于2014-09-22

我们是南通景瑞望府二期、三期业主。购房前,我们在销售的带领下,参观了一期样板房。当询问销售外立面材料及电梯走廊墙壁等相关问题与一期是否存在差异时,得到的答复均为:除了户型改进,其他均与一期一致。样板房内明示了改进部分,也标示装修不作为交付标准(暗示未说明部分与样板房一致)。二期竣工在即,呈现在眼前的竟然是处处偷工减料;与此同时,三期的标准不会高于二期。与一期样板房相比,已面目全非。即:

⑴外立面档次严重降低:13层取消石材外挂,仅门框周围象征性外挂石材,1-2层为真石漆;3层以上为涂料。

⑵电梯走廊墙壁取消贴瓷砖,改为刷漆;地面改成低档地砖。进户门档次严重降低;门窗变成外涂铝合金色的塑钢门窗;保温墙缩水。

⑶单元进户大门仅1.48米宽。

54号楼大户型结构发生变化;5354号楼01,02户进户门紧挨,影响私密性。这些更改未按国家规定提前告知业主。

⑸小户型样板房有个小阳台变成了一个通气孔。

我们怀着真诚的态度与开发商沟通,希望他们尽最大能力按照承诺整改。然而,开发商不但未整改,且给我们的答复是:按合同办,销售的承诺不作为交付标准。施工方答复我们:严格按照图纸施工。然而,在签合同前,销售拒绝出示图纸,提供的依据只有样板房、沙盘……看看合同是怎么让人上当的吧:

1.文字游戏:一期合同:外墙:局部干挂花岗岩、石材漆及外墙涂料。

二期合同:外墙:局部干挂花岗岩及外墙涂料。

三期合同:外墙:外立面部分为干挂石材,其他为真石漆加涂料。

2.霸王条款:路牌广告、广告效果图、制作的宣传沙盘、样板间、楼书及宣传材料等均不作为出卖人销售房屋所作出的承诺。

开发商的虚假、误导性宣传严重违反了《广告法》、《消法》。合同存在明显歧义,当我们看过样板房,外加销售的承诺,所有人都认为和一期一样。部分业主要求修改霸王条款,遭到拒绝。发生上述变化前,开发商未尽到告知义务,还侵犯了《合同法》赋予我们对歧义的解释权。

景瑞望府仍在售,侵权还在继续。业主们不断接到装修公司的骚扰电话,他们对业主的姓名、房号了如指掌,原因不言而喻......部分购房者听说维权,向销售询问原因,销售是这么回答的:“那些业主是因为降价了,心里不平衡才维权的。”这样赤裸裸欺诈的商家,如何能给商品保障?我们强烈要求开发商按照承诺整改。恳请相关部门对南通景瑞房产的欺诈行为予以处理,还业主一个公道。我们将维权到底!

维权QQ群:30796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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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发表于2014-09-22
大家顶起来啊!看看开发商的嘴脸,看看小业主的单纯需求!
发表于2014-09-22

发表于2014-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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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区两种外观,景瑞你是想轻而易举毁掉几十年的牌子么?顶着高端小区,竟用塑料门窗?现在哪个商品房还用塑料门窗?销售在推销时曾特别自豪的介绍过窗户,还指出是双层隔音玻璃呢!

我们冲着开发商这份注重细节的决心完全信任开发商,可到头来为了利润最大化来让业主承担这中间的水份!

景瑞,这么多的投诉和维权你的良知何在?怎么还能明目张胆的在海门以及其它各市继续开发?

我支持楼主,维权到底!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重视,还业主一个公道!业主是南通人民的子弟,人民利益得到保障,才能更好的建设美丽家园!


发表于2014-09-22
黑心景瑞
发表于2014-09-22

坚决维权到底!!大家快顶起来,让更多人知道景瑞是何等嘴脸。。

发表于2014-09-22

无良的景瑞,当时说的是高档小区才买的,现在弄的还不如拆迁户的!

发表于2014-09-22

南通景瑞望府二期、三期业主维权书

我们是南通景瑞望府二期、三期业主。购房前,我们在销售的带领下,参观了一期样板房。当询问销售外立面材料及电梯走廊墙壁等相关问题与一期是否存在差异时,得到的答复均为:除了户型改进,其他均与一期一致。样板房内明示了改进部分,也标示装修不作为交付标准(暗示未说明部分与样板房一致)。二期竣工在即,呈现在眼前的竟然是处处偷工减料;与此同时,三期的标准不会高于二期。与一期样板房相比,已面目全非。即:

⑴外立面档次严重降低:13层取消石材外挂,仅门框周围象征性外挂石材,1-2层为真石漆;3层以上为涂料。

⑵电梯走廊墙壁取消贴瓷砖,改为刷漆;地面改成低档地砖。进户门档次严重降低;门窗变成外涂铝合金色的塑钢门窗;保温墙缩水。

⑶单元进户大门仅1.48米宽。

54号楼大户型结构发生变化;5354号楼01,02户进户门紧挨,影响私密性。这些更改未按国家规定提前告知业主。

⑸小户型样板房有个小阳台变成了一个通气孔。

我们怀着真诚的态度与开发商沟通,希望他们尽最大能力按照承诺整改。然而,开发商不但未整改,且给我们的答复是:按合同办,销售的承诺不作为交付标准。施工方答复我们:严格按照图纸施工。然而,在签合同前,销售拒绝出示图纸,提供的依据只有样板房、沙盘……看看合同是怎么让人上当的吧:

1.文字游戏:一期合同:外墙:局部干挂花岗岩、石材漆及外墙涂料。

二期合同:外墙:局部干挂花岗岩及外墙涂料。

三期合同:外墙:外立面部分为干挂石材,其他为真石漆加涂料。

2.霸王条款:路牌广告、广告效果图、制作的宣传沙盘、样板间、楼书及宣传材料等均不作为出卖人销售房屋所作出的承诺。

开发商的虚假、误导性宣传严重违反了《广告法》、《消法》。合同存在明显歧义,当我们看过样板房,外加销售的承诺,所有人都认为和一期一样。部分业主要求修改霸王条款,遭到拒绝。发生上述变化前,开发商未尽到告知义务,还侵犯了《合同法》赋予我们对歧义的解释权。

景瑞望府仍在售,侵权还在继续。业主们不断接到装修公司的骚扰电话,他们对业主的姓名、房号了如指掌,原因不言而喻......部分购房者听说维权,向销售询问原因,销售是这么回答的:“那些业主是因为降价了,心里不平衡才维权的。”这样赤裸裸欺诈的商家,如何能给商品保障?我们强烈要求开发商按照承诺整改。恳请相关部门对南通景瑞房产的欺诈行为予以处理,还业主一个公道。我们将维权到底!

维权QQ群:307962412

 

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发表于2014-09-22

房型结构变化开发商到现在也没有想业主说明,欺诈,黑心。

发表于2014-09-22

顶起来,揭露景瑞的丑恶嘴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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