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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叶檀:土地财政这一剂毒药对中国就能致命

发表于2013-03-20

不改变激励机制,土地财政不会改变。只要点土成金的“金手指”继续存在,税收、扶持实体等方面的改革必然滞后。

发表于2013-03-20

2007年以后,全部土地出让收入缴入地方国库,纳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与一般预算分开核算,专款专用。

发表于2013-03-20

统计数据显示,2007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为1.3万亿元;2008年为0.96万亿元;2009年为1.42万亿元;2010年为2.7万亿元;2011年为3.15万亿元;2012年为2.89万亿元,6年加总土地出让收入共计12.4万亿左右。

发表于2013-03-20

按照会计准则的收入确认原则,属于本会计期的收入才应该予以确认,如果土地是30年使用权出让,每年应当确认的收入就是土地出让收入的1/30,70年土地使用权的则只能每年确认1/70。

发表于2013-03-20

但现在的地方政府却是一次性确认所有土地收入,违反了收入确认的稳健原则。

发表于2013-03-20

我国土地使用年限出让居住地最高70年,工业用地最高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发表于2013-03-20

如果按照较为保守的50年计算,那么,土地出让收益多计10.9万亿。也就是说,我们多花了后代几十年内的财富,什么叫做寅吃卯粮,这就是。

发表于2013-03-20

地方政府不仅是土地市场的垄断者,还是土地市场的投资者,为了应对财政风险,以及土地作为资产品价格的不确定性风险,地方政府必然采取以下的经济理性人举措。

发表于2013-03-20

在货币泡沫以及投资市场泡沫阶段尽可能多卖地,地方政府就是这么做的。根据管清友、郝大明在《土地财政还将延续》一文中所列举的数据,2002年城市征用土地面积高达2880平方公里,2003年和2004年都在1600平方公里以上,2011年达1842平方公里。

发表于2013-03-20

2002~2011年城市累计征用土地面积16300平方公里,相当于城市建成区面积新增的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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