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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湖南的这起爆炸可是重大事故啊,不知道会不会有人因此而撤职呢?

发表于2014-06-18

【驻衡阳某军械仓库发生一起爆炸事故】17日16时45分,位于湖南省衡阳市的某军械仓库发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正在进行弹药入库堆垛作业的17名官兵遇难。 目前,事故善后及爆炸原因调查正在进行中。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划分为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其中,事故造成的急性工业中毒的人数,也属于重伤的范围。


那这个事故应该算是重大事故了,不知道会不会有人因此而撤职呢?

发表于2014-06-18

其实我只是复制粘贴了一下,不会被抓吧

发表于2014-06-18

太可怜啊,要调查是什么引起的,如果是灾难,以后要做好预防,如果是人祸,一定要从严从重处理,不能让这么多年轻的生命白白牺牲了

发表于2014-06-18

唉,多灾多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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