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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小阳春将到 八一八置业顾问卖房的那些招数

发表于2015-03-05

有网友反映说今年过年去看了港闸的几处盘,好多听说买的差不多了,好多中意的户型和楼层早被抢走了,真的假的啊··真假我倒不敢说,不过作为大家的买房好帮手,普及知识倒是我经常爱干的
1、制造现场热销假象

 

调查:在销售现场,开发商总是在销售兴旺的气氛,经常会在售楼的房源公示栏上打出“售完”的字样,或者在销售业绩示意图上标识出大面积的已售单元,让购房者觉得已经没有多少套房屋。销售人员也会采取很多方法来制造热销气氛,让购房者产生紧张感,在没考虑清楚的情况下,一冲动,就签了合同,交了钱。

律师提醒:楼盘房源的信息可以在国土部门的网站上查询。同时,开发商在现场提供的销售消息应当真实准确。

如提供虚假信息导致购房者做出与其真实意愿相背的行为。购房者可以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来申请撤消该行为,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购房者在销售现场应保持清醒,谨慎抉择。

 

2、大定小定多少都收

 

调查:购房者只要表现出一点点购房的意向,销售人员就会告诉你说这个户型就只有几套了,如果不交付定金可能就卖完了,要求客户马上交付定金。如果客户说没有带够定金,销售人员就会要求客户先交小定,然后要求客户次日交齐大定。如果购房者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前来,所付定金就不予退还。

律师提醒:根据《担保法》第89条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则要双倍返还定金。

 

因此,购房者无论缴纳小定、还是大定时都应谨慎,不要轻易缴钱而陷于被动。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购房者表面上看得了,实际却有可能买到更高价格的房屋。同时自身权益也得不到任何保障。最终,购房者所希望的“优惠”不仅得不到兑现,还会付出更多的购房款。购房者应核对楼盘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坚决不参加任何认购行为,避免成为抬高自己房屋价格的抬轿人。

 

3、随意虚构赠送面积

 

调查:“33平方米的单身公寓‘变身’55平方米的小复式”、“”、“两房变三房”……赠送面积成为时下部分楼盘诱人上钩的重要营销手段。

案例:受赠送面积吸引,李先生购买了盐田区海滨假日雅居的一套房子,但随后他和其他17名业主却联合将开发商告上了法庭。李先生说,海滨假日雅居2007年7月开盘时,开发商深圳市鹏广达公司与三洲田公司宣称“赠送超大入户花园,5.7米”,样板房也俨然一个小复式。但是,在签合同的时候,业主们被要求在3分钟内签订合同,并附加一份“委托书”,让购房者委托一家叫“裕达”的公司免费填平赠送的天井面积。去年楼盘入伙时,业主们却发现,开发商当初承诺赠送的面积并没填平,而是一个从1楼通到19楼的天井。而且,天井实质是开发商为减少支出土地出让金,隐瞒ZF有关部门“偷来”的面积。

 

律师提醒: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发展商本来就是在追逐利润,没有理由平白无故赠送面积给业主。购房者在购买新房时,在开发商诱人广告面前要头脑清醒,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细看合同条款,涉及到赠送面积,要弄清楚该赠送的面积是否合法,是否与规划相符,如果变更了规划,是否办理了相应的变更手续。发展商要购房者签订委托书,购房者一定要仔细审阅委托书的内容是否合法,否则,赠送的面积可能是“违章搭建”,存在被拆除或者其他不利法律后果的隐患。

 

4、内部认购或VIP优惠

 

调查:出售VIP卡、内部认购、日进斗金……商品房销售的噱头令人眼花缭乱,这都是为开发商销售房屋利益最大化作准备。而对于购房人来说,内部认购由于有优惠条件,有一定的吸引力,这时就有可能掉进开发商的认购陷阱。

律师提醒: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无论采取内部认购或变相内部认购(VIP、优惠申请)等都属违规行为。

开发商手段多多,购房者在买房前一定好好好准备一些基础的买房知识。在这个矛盾多发的,知识就是武器啊,加油,各位购房者!  

发表于2015-03-05

哈哈哈··胖胖,我来抢沙发

发表于2015-03-05

我只有板凳了··伐开心啊

发表于2015-03-05

就没有人认为我的内容很好么,都是一帮水贴的货

发表于2015-03-05
pony顾胖胖,您好!您所发的帖子“小阳春将到 八一八置业顾问卖房的那些招数”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5-03-05
pony顾胖胖,您好!您所发的帖子“小阳春将到 八一八置业顾问卖房的那些招数”已被设置为固顶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5-03-05

我来说,哈哈,胖胖,内容不错,质量良心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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