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各位业主,我们小区遍布的广告收入都进了谁的腰包呢?
- 发表于2013-10-31
王律师认为,对于广告投放及收益使用情况,如小区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托管合同对此有明确约定,可从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物管公司应当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及小区的公共设施建设,或者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确定用途。未经业主大会许可,物业公司不得擅自使用。
- 发表于2013-10-31
物业公司是业主聘请的“管家”,小区道路广告、电梯广告等收入应该用于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物业公司应将广告合同在小区内公示,并将全年广告收益的具体数额与用途进行公布,让所有业主心中有数,明白这部分收入的去向。如果物业公司做不到这一点,业主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发表于2013-10-31
算涨姿势了!利用咱们小区做广告产生的收益,应当归全体业主所有啊
- 发表于2013-11-14
谁让广告进的就进了谁的腰包
你们小区有广告吗?
80%的新住宅楼业主都回答:有。
广告费是多少?应该归谁啊?
大部分业主答:不知道。